南海伏季休渔海鲜价格或将上涨 对市民吃鱼影响不大
南海伏季休渔海鲜价格或将上涨 对市民吃鱼影响不大
发布者:合肥海鲜池 据悉从5月17日中午12点开始,南海进入了为期77天的伏季休渔,至8月1日12时止。除钓业及单层刺网以外的所有渔业作业类型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至 “闽粤海域交界线”的南海海域(含北部湾)从事捕捞生产。广东中山市今年参与休渔渔船约600多艘,涉及渔民1300多人。
因休渔的影响,中山市面上的海鲜等产品的供应量将有所下降,价格将有所提升,但对其他水产品的供应不受影响,对市民吃鱼影响不大。
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获悉,从5月16日12时起,我国南海大部分海域将进入为期两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。届时,在北纬12度以北至“闽粤海域交界线”的南海海域(含北部湾),除单层刺网、钓业外,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。
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负责人介绍,位于南海最南端、面积约82万平方公里的南沙群岛及其海域,由于大部分在北纬12度以南,因此基本不受此次休渔制度影响。而根据农业部的规定,休渔期间,持有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前往北纬12度以南的南沙海域生产的渔船,必须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,禁止在休渔海域生产。
该负责人同时表示,由于黄岩岛海域位于中沙群岛海域,位于北纬15度以北,属于此次休渔制度的控制范围。但如果从事单层刺网、钓业,即不受影响。
根据农业部《关于2012年南海海域伏季休渔的通告》,休渔期间,所有禁止作业的渔船一律停港、封网。任何单位不得向休渔渔船供油、供冰,或收购、运销、代冻、储藏鱼等。凡违反休渔规定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没收渔船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负责人表示,休渔期间,将组织力量对一切偷捕、侵渔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。
南海伏季休渔制度自1999年起实施。2008年之前,休渔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;自2009年开始,南海伏季休渔期延长半个月,休渔时间更改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。
监测显示,连续实施的休渔制度对遏制南海渔业资源衰退,减缓捕捞强度,让资源休养生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,获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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